前有华北理工大学、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鼠头鸭脖”事件,后有“用猫肉冒充猪羊肉”的“挂羊头卖猫肉”事件,近期,食品安全出现的“猫腻”越来越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近日,由江苏张家港出发的一辆非法运猫车辆被爱心人士拦截。据知情人士介绍,这些猫咪以每斤4.5元的价格卖出,并被包装成各种可食用肉,制成烤串、火腿肠……而消费者则是以购买猪牛羊肉的价格买下这些未经检疫的肉,并始终蒙在鼓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我国猪牛羊等家禽家畜都有专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安全保障,猪牛羊的屠宰也需经过国家检验部门的同意、兽医部门的认可。由于没有饲养、检疫、税务等成本,不法分子贩卖猫肉可以说是低风险、零成本,却高利润、厚回报。一般而言,羊肉、牛肉的价格是三四十元每斤,而猫肉的价格几乎是前者价格的十分之一。在夜市摊、街边摊等餐饮店面,商家将烤串、火腿肠加工后,再通过各种调料的调理,人们根本无法知晓所谓的羊肉烤串是羊肉还是猫肉。
这种用猫肉冒充羊肉、牛肉的掺杂掺假行为,不仅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更冒犯了公众感情。调查显示,被贩卖的犬猫肉动物80%来源于盗、抢、毒。事实上,大部分猫特别是流浪猫是以剩饭剩菜以及生的鱼蟹和老鼠为食物来源,感染寄生虫的比例相当高,如肺吸虫、弓形虫等,即使猫肉煮熟也不容易杀死;而狂犬病、疯牛病及老鼠的出血热等,猫也可能感染。加上许多猫是被含氰化物等毒物杀死,体内还有毒素堆积,食用更是不安全。此外,相较于鸭肉、鸡肉等人们经常食用的肉产品,猫则属于伴侣动物,满足着很多人的陪伴需求。因此,这种“挂羊头卖猫肉”的行为,既冒犯了大众的情感,也威胁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不啻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挑衅。
国务院食安办在近日约谈“鼠头鸭脖”涉事地区负责人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笔者认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还需全链条监管,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类似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承担高昂代价;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夜市摊、街边摊等餐饮店面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店面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许可证;消费者应加强分析辨别的能力,积极举报违规经营者,让监管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共治网络,进而让所有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不可漠视的底线,让人们享有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沈玉青